基金全称 |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上证50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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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510051(申赎) | 交易所代码 | 510050 |
基金类型 | 股票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ETF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04年11月29日 | 成立日期 | 2004年12月30日 |
成立规模 | 54.353亿份 | 资产规模 | 91.32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方军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20元(6次)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将长期快速增长,指数化投资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和较低的风险获得市场平均水平的长期回报。标的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蓝筹特征,通过完全复制法实现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可以满足投资者多种投资需求。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1次,最多分配2次,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部分的100%。 6.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指数。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50指数,是股票基金中风险较低、收益中等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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